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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破解数据确权难题 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速成势

紫东君 人民中科研究院 2024-01-09


近年来,数字经济正在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毫无疑问是数字经济深入发展的核心引擎。



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速成势



当前,数据已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正加速推进。它不仅在数字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而且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变化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们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和模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

《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 显示,2021年数据要素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和贡献度分别为14.7%和0.83个百分点,呈现持续上升状态,对我国经济增长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促进作用。


为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流动,近年来,我国一些数据交易所陆续成立,并进行了数据交易的有益尝试。

比如,北京突破未加工或粗加工数据的初级买卖,落地涵盖数据、算法和算力多要素组合的数据交易合约;上海建立数据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范、指引等,并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杭州通过数据确权、数据产品、评估确权和交易撮合,推进公共数据授权相关应用场景,构建政务、公共、企业垂直行业领域数据生态。这些地方进一步规范数据交易市场,不断探索建立科学、安全、标准的市场规则,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


受益于法规标准持续完善以及生态持续扩容,数据要素产业市场有望迎来井喷式发展,以数据为核心驱动的数字经济将迎来大爆发。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测算,2020年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约为美国的3.1%、欧洲的10.5%、日本的17.5%;预计2025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为1749亿元,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26%,市场增值空间广阔。



数据基础制度加速构建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发展,2022年以来密集出台政策法规,加快对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等作出系列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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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对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作出重要部署,形成了数据要素市场的顶层设计和方向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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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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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出台,确立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四大原则体系:“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基础制度顶层设计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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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对外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我国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

这一系列战略部署表明,数据已上升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作为我国首个把数据要素上升到社会生产要素的顶层制度文件,“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从无序自发探索进入有序规范的正式探索,有望加快数据要素市场的全面建设。



建设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



数据确权是数据资产管理的关键。目前来讲,构建完善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安全、数据增值与协作等操作环节均存在痛点,其中,最大的一项挑战就是数据确权。

“数据二十条”对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作出了提纲挈领的规范,构建了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为我国数据要素的未来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和发展方向。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江小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白京羽表示,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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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


“数据二十条”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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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


“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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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


“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但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数据二十条”也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才能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才能让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这就要求我们贯彻落实好“数据二十条”,在数据运用过程中,注重探索实践、注重创新创造,不断丰富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中国数字经济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蓝海。


责编:岳青植
监制:李红梅


文章参考:

1.《数据产权归谁?》人民网

2.《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光明网

3.《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光明网

4.《数据要素价值有序释放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数据驱动》科技日报

5.《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有了中国方案》中国科学报

6.《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7.《我国密集出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政策法规》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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